鄂溫克族自治旗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
發(fā)布時間:2024-01-22
來源:旗司法局 字體:[大 中 小]
本報告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編制。本報告由總體情況,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,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,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、行政訴訟情況,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,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共六部分組成。
現(xiàn)公布鄂溫克族自治旗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。本年度報告中使用數(shù)據(jù)統(tǒng)計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鄂溫克族自治旗政府門戶網站下載。如對本單位2023年度報告有疑問,請聯(lián)系:鄂溫克族自治旗司法局(地址:鄂溫克族自治旗巴彥托海鎮(zhèn)1732街政務服務中心A區(qū)一樓,電話:0470—8812635)。
一、總體情況
2023年,在旗委、旗政府的正確領導下,鄂溫克族自治旗司法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,認真貫徹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及上級文件要求,以旗政府網站和微信公眾號政務新媒體平臺為載體,扎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,確保政府信息全面、及時、準確公開。
(一)主動公開信息情況
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的有關要求,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并確保信息準確、全面。2023年,我局共在政務公開網站主動公開信息129條,主動公開信息主要涉及部門工作信息、財政預決算、部門文件、政策解讀、人大代表建議答復、政協(xié)提案答復、行政復議、優(yōu)化營收環(huán)境公開等。其中,公開部門信息78條,部門文件6條,提案答復1條。此外,在“鄂溫克族自治旗司法局”微信公眾號主動公開信息385條,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曉率和對法治的獲得感、幸福感。
(二)依申請公開情況
按照《鄂溫克族自治旗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》要求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,嚴格履行“依申請公開信息”的公開程序,做好網上、現(xiàn)場的依申請公開受理、辦理和反饋工作,當場予以答復。無法當場答復的,經審核后在規(guī)定時限內答復申請人。針對網上申請的,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及時進行回復。2023年,我局未收到公開政府信息相關申請,未發(fā)生因違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(guī)定而出現(xiàn)投訴、復議、訴訟情況。
(三)政府信息管理情況
嚴格落實《條例》,把公開透明作為基本要求,堅持以公開為常態(tài)、不公開為例外,推動以公開促進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見效,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。同時,建立健全信息收集、審查、發(fā)布機制,堅持“誰供稿、誰負責”的原則,強化信息發(fā)布審核把關,指定專人負責政務新媒體信息發(fā)布工作,其他人員不得擅自發(fā)布。嚴格落實保密審查制度,確保“先審查再公開”,推動政府信息公開規(guī)范管理。
(四)平臺建設情況
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,通過強化管理,依托旗政府門戶網站,豐富政務信息內容。按照法定時限及時發(fā)布并實時更新法定主動公開內容,方便社會公眾快速準確獲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。充分發(fā)揮微信公眾號等政務新媒體作用,利用各類宣傳節(jié)點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,及時推送各類法治信息和群眾關切的信息。
(五)監(jiān)督保障情況
明確由辦公室負責信息公開工作,并將信息公開工作落實到具體人員。定期開展信息公開的自查自糾,并根據(jù)政務公開第三方測評反饋清單,對排查出的問題及時落實整改措施,不斷提升信息公開工作的規(guī)范化和制度化水平,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。信息公開工作接受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監(jiān)督,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責任追究,本年度無責任追究情況。
二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第二十條第(一)項 |
信息內容 | 本年制發(fā)件數(shù) | 本年廢止件數(shù) | 現(xiàn)行有效件數(shù) |
規(guī)章 | 0 | 0 | 0 |
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 | 0 | 6 | 0 |
第二十條第(五)項 |
信息內容 | 本年處理決定數(shù)量 |
行政許可 | 0 |
第二十條第(六)項 |
信息內容 | 本年處理決定數(shù)量 |
行政處罰 | 0 |
行政強制 | 0 |
第二十條第(八)項 |
信息內容 | 本年收費金額(單位:萬元) |
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 | 0 |
三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
(本列數(shù)據(jù)的勾稽關系為: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,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) | 申請人情況 |
自然人 | 法人或其他組織 | 總計 |
商業(yè) 企業(yè) | 科研 機構 | 社會公益組織 | 法律服務機構 | 其他 |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(shù)量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二、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(shù)量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三、本年度辦理結果 | (一)予以公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(二)部分公開(區(qū)分處理的,只計這一情形,不計其他情形)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(三)不予公開 | 1.屬于國家秘密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規(guī)禁止公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穩(wěn)定”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4.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5.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6.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7.屬于行政執(zhí)法案卷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8.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(四)無法提供 | 1.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2.沒有現(xiàn)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3.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(五)不予處理 | 1.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2.重復申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3.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4.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5.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(六)其他處理 | 1.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、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2.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、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3.其他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| (七)總計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四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、行政訴訟情況
行政復議 | 行政訴訟 |
結果維持 | 結果 糾正 | 其他結果 | 尚未 審結 | 總計 |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| 復議后起訴 |
結果 維持 | 結果 糾正 | 其他 結果 | 尚未 審結 | 總計 | 結果 維持 | 結果 糾正 | 其他 結果 | 尚未 審結 | 總計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五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
一年來,我局信息公開工作成效良好,但還存在一些不足:一是發(fā)布信息時各科室內容審核把關上還存在標點符號、錯別字、多字等問題。二是主動公開意識不強,業(yè)務水平有待提升。我局著力加強組織協(xié)調指導,改進以下措施:一是審核發(fā)布管理人員加強對文稿的校對,對照以往的錯誤清單自查,避免出現(xiàn)此類問題;二是加強主動公開意識,著力提升政務公開質量,做到應公開盡公開,為全旗做好信息公開工作貢獻司法行政力量。
六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
(一)收費情況
我局業(yè)務不涉及收費情況。
(二)落實上級主管部門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情況
2023年,我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認真貫徹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,貫徹落實上級安排部署政務公開任務與政務公開工作要點,切實發(fā)揮政務公開作用,進一步強化公開載體、擴展公開內容、創(chuàng)新公開形式、完善公開機制,及時提供,定期維護,確保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運作,方便公眾查詢,有力推動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向縱深方向延伸,不斷提升政府公信力。